2019年7月2日,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发布首批可承担信用修复专题培训任务的信用服务机构名单,联合信用管理有限公司顺利上榜;首批可为信用修复申请人出具信用报告的信用服务机构名单同期发布,联合信用管理有限公司和联合信用征信股份有限公司同时入围。
本次名单是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4〕21号)和《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 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对失信主体加强信用监管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18〕893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信用中国”网站及地方信用门户网站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机制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19〕527号)等文件要求,为规范开展“信用中国”网站及地方信用门户网站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工作,经相关综合信用服务试点机构和征信机构自主申报,并作出守信承诺后,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在对其开展公共信用综合评价和严格复核的基础上确定的。
可承担信用修复专题培训任务的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培训证明将作为行政相对人申请信用修复的有效材料,“信用中国”网站及地方信用门户网站将予以采信。信用修复申请人应主动参加本名单信用服务机构或各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牵头部门、行政处罚决定部门等举办的信用修复专题培训,掌握信用知识,了解信用法规政策,主动纠正并修复失信行为。
可为信用修复申请人出具信用报告的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报告将作为行政相对人申请信用修复的有效材料,“信用中国”网站及地方信用门户网站将予以采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