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网 2006/08/15
本报讯 上周五,福禧投资在中国债券网发布公告,称近期该公司所持有的上海路桥股份发展有限公司、上海嘉金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上海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等财产已经遭法院冻结。在此之前,上海远东资信评估公司发布了一份福禧投资10亿元短期融资券的不定期跟踪报告。所不同的是,上海远东公司的公告更为详细。
相对于评级公司上海远东的公告内容,福禧投资在短期融资券风险暴露之后发布的公告内容过于简单。并且,在时间上也滞后了一天。就此,有市场人士对于其信息披露是否规范以及短期融资券的披露规则是否完备提出了疑问。
央行去年5月23日公布了短期融资券信息披露规程,其中对于发行人和投资评级机构等都做了信息披露的要求。其中,第十一条规定在融资券存续期内,发行人发生可能影响融资券投资人实现其债权的重大事项时,发行人应当及时向市场披露。其中就包括涉及发行人的重大诉讼,但是并未就涉及此类诉讼时的披露内容做出具体规定。
一位资信评估公司人士认为,企业在信息披露方面可能存在不规范的问题,并且时间比评级公司要晚一天,这一方面可能涉及企业本身的问题,另外也有短期融资券发行对企业本身的资信披露要求本来就比较宽松的原因。